钟琯因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一五年三月五日起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及资深会员、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彼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及资深会员、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彼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获得专业会计硕士学位。钟先生于二零零三年十月取得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资格及于一九九八年十月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并于二零零四年十月成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钟先生为蔡钟赵会计师有限公司及王启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董事,于会计、审计及税务方面拥有逾27年经验。钟先生自二零零八年五月起为公司股份于联交所营运的GEM上市的世大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03)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自二零一七年二月起为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永顺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812)(其股份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一日由GEM转至主板上市)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钟先生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期间曾于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亚洲果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73)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翼雄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一五年三月五日起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张先生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至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期间担任凯基证券亚洲有限公司及凯基期货(香港)有限公司的代表,该等公司分别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受规管活动。彼目前担任张国钧杨炜凯李颕彰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张先生于一九九五年十一月获认可为香港高等法院律师及于一九九七年五月为英格兰及威尔士最高法院律师。彼毕业于香港城市理工学院(现称香港城市大学),分别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及一九九三年十一月获得法律学士学位及法律深造证书。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张先生为中西区区议会的区议员。
黄子鑍博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一五年三月五日起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彼自二零一五年三月五日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期间担任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并自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起出任提名委员会联席主席。黄博士自一九九七年至二零零六年担任香港大学工业及制造系统工程系副教授。彼分别于一九八零年十二月及一九八三年十二月获得英国布拉德福德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科技(荣誉)学士学位及博士学位。黄博士分别自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及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二年一月期间为英国化学工程师协会的公司会员(MIChemE)及工程委员会的特许工程师(C.Eng)。自二零零四年六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期间,彼拥有英国化学工程师协会及科学委员会特许科学家(CSci)资格。彼亦于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六日至二零二二年四月期间为香港工程师学会会员。自二零零三年四月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彼为联交所上市公司毅兴行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47)的副主席兼执行董事,负责其研发中心及业务发展,并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后留任顾问一职直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唐伟伦先生(别名:唐俊懿)
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联席主席。唐先生于一九九八年六月毕业于多伦多大学,取得应用科学学士学位,主修电脑工程。彼于二零零零年七月自曼彻斯特都市大学取得英国及香港法律专业文凭及于二零零一年六月自香港大学取得法学专业证书。唐先生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成为香港高等法院香港执业大律师,并自此为香港大律师公会的执业大律师及会员。唐先生曾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期间任环球信贷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6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曾为高雅光学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07)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唐先生于二零一九年成为香港仲裁司学会资深会员及自二零二零年成为广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唐先生分别于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二年八月获委任为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的暂委裁判官。并于二零二零年获委任为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的暂委裁判官。
曾思维先生
非执行董事
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彼于资本市场拥有逾20年经验,并于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私募股权、并购交易及PIPE投资方面拥有丰富的成功经验。自二零二一年起,曾先生一直担任Model Performance Acquisition Corp(纳斯达克股票代码:MPAC)及A SPAC I Acquisition Corp(纳斯达克股票代码:ASCA)的首席执行官兼主席。彼亦作为首席执行官成功上市A SPAC II Acquisition Corp(纳斯达克股票代码:ASCB)。于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二零年,曾先生任职于Templeton Asset Management Ltd。彼为北亚地区私募股权的联席主管及Templeton Private Equity Partners(一家全球领先的新兴市场私募股权公司,隶属于Franklin Templeton Investments)的合伙人。于Templeton任职期间,曾先生曾担任多个职位,包括合伙人、高级执行董事及副总裁,负责Templeton Private Equity Partners于北亚地区的整体投资、管理及营运活动。彼之职责包括监督对亚洲(包括中国、香港及台湾)战略股权投资机会的分析及评估。于任职期间,曾先生管理为数10亿美元的私募股权基金,涉及约50家投资组合公司。彼曾参与管理一支30亿美元的基金,该基金於伦敦首次公开发售时为中东欧最大的上市封闭式基金。
于二零零七年至二零零八年,曾先生亦任职于LehmanBrothers,管理香港、中国、台湾及美国的私募股权项目。于Lehman Brothers,曾先生管理为数5亿美元的自有资金。
曾先生于二零一七年获得芝加哥大学布斯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二零零五年获得清华大学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并于一九九八年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工程学学士学位。彼为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的特许金融分析师持证人。彼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取得剑桥大学可持续发展领导力学院的可持续商业研究生证书的学生。
蔡欣欣女士
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主席、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兼主要股东黄文辉先生的配偶,自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彼于投资银行、私募股权、对冲基金及长仓投资基金方面拥有逾10年的工作经验。彼职业生涯始于旧金山高盛集团科技、媒体及通讯部门,担任投资银行分析师,最近于香港多重策略基金LIM担任顾问。蔡女士于首次公开发售、私募股权、房地产等多个资产类别方面拥有丰富经验。蔡女士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修毕哈佛商学院的可持续投资文凭课程。彼持有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的工商管理及经济学双学位。